生于“守旧” 死于“创新”
创新是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的不竭动力,创新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致胜法宝。无数事实告诉我们,“生于创新、死于守旧”是条亘古不变的真理。因此,当今社会已经形成了呼唤创新、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。可是,最近我们小区旁的“创新网吧”运用这条真理去“经营”自己的业务时,却栽了一个大大的跟头。我们所在的综合性学习小组对此作了仔细调查和用心思考,提出了自己的见解,希望能引起社会对此类现象的关注。
“创新网吧”原名“老网吧”,原来倒也遵纪守法,按时营业,公平交易,无奈在竞争激烈的市场面前,该店经营惨淡,入不敷出。该店老板决心改变现状,于是决定运用创新理念着手对原来的一切来一番彻底改造:简单装修后,将原用名“老网吧”更名为“创新网吧”,可谓“店名创新”;实行传销式会员制度,给介绍人提供奖励,可谓“拉客创新”;推出代包夜学生做作业及仿冒家长签名的举措,可谓“留客创新”。诸如此类的创新之举,的确令人耳目一新,但是它们违犯了法规条令,教唆了少年学生,自当为众人唾弃,留下恶名。
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一直是我国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在加强网吧的管理上,有关部门出台了许多规定。比如,我市就规定网吧不准接纳未成年人,不准通宵营业,等等。这些法律法规,理应成为网吧经营业务、创新服务所遵循的基本原则。“创新网吧”只知道要创新,却不知在这些创新举措中,一次次地踩响了法规设下的“地雷”:吸引和容留少年学生,属于顾客对象违规;通宵开门营业,属于经营时间违规;代做作业,属于经营范围违规。这样下去,虽然能为经营者多赚取一些银子,但是,肯定会毁掉一大批少年学生的未来,“制造”一大批痛苦家长。这样的创新,自然是法律严打的对象,结果只会是“炸”得创新者晕头转向,关门停业。试想,如果他们以法律法规为准绳,大力推行创新举措,又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呢?
很明显,我们在这里说的“死于创新”,是针对那些创违法乱纪之“新”的行为而言的;我们在这里说的“死于守旧”,是针对那些遵规合法之“旧”而言的。在遵规合法的前提下创新,则生,则立,则兴;在违法乱纪的前提下“创新”,则衰,则废,则亡。文化经营部门如此,各行各业莫不如此!
【名师点评】华夏名师网签约名师 陈忠诚(平顶山市五十四中)
作者善于观察,勤于思考。针对身边网吧的非法经营,作者一事一议,通过对自己综合性学习成果的展示,深入分析了网吧的经营现状,指出了这里所谓的“创新”是在踏响法律地雷,同时也预示了网吧玩火者必自焚的命运。
本文充分体现了作者思维的创新。“生于创新、死于守旧”早已成为人们普遍认可的真理,而作者在本文中活学活用,反向立意,反对“创新”,倡导“守旧”,读完之后我们才恍然大悟,原来这里所说的“创新”和“守旧”都有特别的含义,其实细心的读者早已从题目中的引号中意识到了作者的意图。
本文语言也很有特色。一是严谨,如:“则生,则立,则兴”“ 则衰,则废,则亡”这两组词语,不是信手写来,而是符合事物兴衰的逻辑顺序;二是幽默诙谐,如,网吧的“店名创新”“拉客创新”“留客创新”都令人捧腹,无情地讽刺了违法乱纪的罪恶行为。
一个十多岁的孩子,能意识到如此深刻的社会问题,充分显示了当代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健康积极的精神风貌。